7 鉴定评价方法
7.1 感官
在200lx~400lx的光照度条件下,必要时辅以高强度光纤灯照射,肉眼或者结合放大镜,观察样品。同时,需由砚雕行业省级或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委员专门开展评价,并应符合6.1要求。
7.1.1 常规要求
石色、石品花纹、石材出产砚坑、有无裂纹以及工艺情况可通过肉眼观察确定。未经打蜡的端砚,需要先用清水湿润表面后观察;经打蜡的端砚可直接观察。推荐按如下步骤进行观察:
——形状、石色、石品花纹,辨认砚坑;
——评价工艺水平等级。
7.1.2 特殊要求
青花石品花纹等特殊要求需结合放大镜,必要时辅以高强度光纤灯照射,且需在样品保持清洁和湿润条件下观察确定。
7.2 砚台质量
按GB/T 16553的规定进行。
7.3 规格尺寸允许公差
用直尺或盒尺测量样品长宽厚的最大值。
7.4 理化指标
7.4.1 硬度
用肖氏硬度计测量,每块试样在砚堂处测5个~15个点,最大与最小读数取其平均值。测点间距与试样边沿距离不得小于5mm。
7.4.2 体积密度
按 GB/T 9966.3 的规定进行。
7.4.3 吸水率
按 GB/T 9966.3 的规定进行。
7.4.4 发墨量
按 QB/T 1751 的规定进行。
7.4.5 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 GB 6566中装饰装修材料的规定进行。
8 鉴定评价程序
8.1 理化指标检验程序
对端砚进行理化指标检验需由具备的能力由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8.2 感官鉴定评价程序
对端砚进行感官鉴定评价需由三位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参与感官鉴定评价,且对鉴定结论一致方有效。
9 鉴定结果
9.1 鉴定结果表示
详细记录肉眼观察和仪器测试得到的情况,包括:
a) 端砚石材出产的砚坑,直接用砚坑名称表示,并按本表2的要求明确标出等级,标示方式如下:
b) 对砚台上的石品花纹,直接以其名称表示;具有多种石品花纹,一并开列其名称。
c) 砚台的质量,单位为克(g)。
d) 砚台的规格按长×宽×厚表示,单位为毫米(mm)。
e) 硬度(肖氏)、体积密度、吸水率、发墨量和放射性核素等理化指标。
9.2 鉴定结果回复
鉴定结果以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形式回复。
10 鉴定证书
10.1 证书内容
对通过鉴定评价的端砚,出具《中国端砚鉴定证书》,证书中至少应具有以下内容:
端砚作品的正面照片、石材的砚坑及其级别、代码标识、石品花纹、质量、规格尺寸、工艺水平等级、硬度、体积密度、吸水率、发墨量、放射性核素、端砚的作者、鉴定评价机构签章和鉴定评价时间。
10.2 证书备案和查询
对出具证书的端砚产品,均在端砚鉴定评价机构专门建立档案(鉴定评价申请表复印件、鉴定证书复印件),备案保存,其案卷按照石材砚坑分类。同时建立电子文档,并将有关情况发布于相关网站,以供查询。
11 纠错监督机制
如对鉴定评价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鉴定评价机构申请复核。由专家委员会组成复核小组(原鉴定评价专家除外),评判原鉴定评价结论是否准确,并作书面意见,专家签名确认。以复核作出的结论为准。
参 考 文 献
[1] GB 17924地理标志产品通用要求
[2] GB/T 16553—2010珠宝玉石 鉴定
[3] 刘演良. 端砚的鉴别与欣赏[M].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2002年.
[4] 凌井生. 中国端砚—石质与鉴赏[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年.
[5] 顾作义. 端砚大观[M].北京:红旗出版社,2005年.
[6] 骆礼刚等. 紫玉生辉·肇庆端砚[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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