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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协传技委章程《四、管理工作》

 

21.传技委秘书处根据行业发展需求,提出传统工艺标准化项目发展计划,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同全国促进传统文化发展工程工作委员会组织审定,并组织实施。
22.按照《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标准项目立项,在中国标准化协会指导下,由传技委秘书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项目研究组和标准起草工作组,筹集项目工作经费,共同完成研究项目和标协标准定制、修订工作。
23.传技委秘书处根据企业需求,向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推荐产品认证和体系评价项目。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参照有关产品认证与体系评价的规则,开展相应认证工作。
24.传技委秘书处将通过网站、专刊、研讨会及与其他单位合作等方式,组织标准的宣贯、技术培训、采标评荐、新闻发布、企业与品牌宣传等活动,推动相关标准的普及应用、技术推进和企业发展。
25.各委员单位应积极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对本单位承担的任务或活动,应以书面形式向传技委秘书处报告或者备案。
26.传技委原则上一年召开1-2次会议,由秘书处召集。必要时也可以召集专题会议,报告工作、研究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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